叔侄倆酒后起爭執 ?屈原法院訴前調解化干戈
2024-11-22 11:41:09
來源:湖南法治報 | 編輯:陶江云 | 作者: 蔡艷 | 點擊量:8869
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蔡艷)叔侄倆酒后因瑣事發生爭執,大打出手致人受傷。日前,岳陽市屈原管理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訴調對接優勢,通過“訴前調解+司法確認”模式,成功調解了這起健康權糾紛。
原告張某甲和被告張某乙系親屬關系,同到親戚家吃飯,期間,張某甲與張某乙酒后因瑣事發生爭執,雙方發生撕扯,張某乙用拳頭打了張某甲,致張某甲住院治療,張某甲訴至法院要求索賠。
法院受理該案后,立案庭工作人員了解到雙方當事人為親戚關系,認為該案件適宜訴前調解。駐院調解員遂采用“嘮家常”的方式,了解雙方內心的真實想法,從發生糾紛當日的情形切入到身體權受法律保護,從雙方的親戚關系講到祖輩及后代,在確保事態不會進一步惡化的同時,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對話,逐步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。最終,經過調解員的耐心調解,張某乙表示愿意支付賠償款7000元,張某甲和張某乙也現場達成了調解協議,屈原法院對該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,該案順利調解。
一直以來,屈原法院積極推進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深入貫徹“調解優先、調判結合”的工作原則,堅持“法、理、情”相互融合,努力化解矛盾糾紛,大大降低當事人的經濟和時間成本,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。
責編:陶江云
一審:陶江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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